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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佛山市审计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审计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
(三)预算金额:9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9月23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12月18日 审计对象数量:1 审计范围:佛山市2020年至2023年市级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审计年限:2020年-2023年 |
需要注册会计师1名 |
60 |
1,500 |
天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12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协助开展佛山市2020年至2023年市级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主要提供会计咨询协助审计服务。
合同份数:3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陆晓文 0757-******
采购单位:佛山市审计局
2024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