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下达2025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2024]115号)(清西陵安防系统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等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提前下达2025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号)(清西陵安防系统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等工程))已由河北省文物局以冀文物发[2024]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清西陵文物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易县清西陵文物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易县清西陵。
建设规模:清西陵安防系统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等工程)。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格式自拟)。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项目经理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9 09:00至2025-04-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易县清西陵文物管理处;联系方式:武鹏
0312-****** ,异议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改革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提前下达2025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冀财教******号)(清西陵安防系统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等工程))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易县清西陵文物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武鹏
| 联系人: |
薛伟明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