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针对部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答疑)如下:
1.问:2.10 项目概述目前对全省港口摸底排查屋顶面积约350000 平方米,计划建设 45000KWp 光伏发电站,由于2025年6月1日国家不保障性购电,请提供45000KWp 光伏发电站港口名称及2023年峰平谷用电。
答:(1)关于提供45000KWp光伏发电站港口名称。
本次招标的性质为招募合作单位,并非针对具体项目进行招标。在当前阶段,主要是筛选出有实力、有资质的合作方进入供应商库。后续,具体的光伏发电项目将在合作单位入库之后,根据不同的实际需求进行打包分发。届时,针对每个具体项目,提供项目所涉及的港口名称、准确的屋顶面积、用电特性等相关详细信息。
(2)关于2023年峰平谷用电数据。
①要求我方提供的2023年的峰平谷用电数据。随着港口业务的拓展、设备更新以及节能措施的推进,用电情况处于动态变化中。提供陈旧数据可能会误导合作单位对项目的预期,不利于后续项目的高效规划与实施。
②当前各个港口待建光伏项目拟接入的电房和自行消纳的用电范围不够明确,该方面的具体情况会在后续项目中有相关体现。本次招标为合作供应商招募,故现阶段提供此类数据与本次招标的主要目的不直接相关。
2.问:报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消纳光伏发电电量固定电价0.5元/度。不得高于固定电价限价,否则认定为投标无效。
经过探勘宿松港口、安庆港口、蒙城港口存在单个屋顶容量在30KW左右,上述3.2.4最高投标限价能否标记为1、赠送车棚光伏容量不高于项目总容量一定比率(建议千分之五);2、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个屋顶超过200KW;3、不含赠送的其他事项。
答:(1)关于最高投标限价为消纳光伏发电电量固定电价0.5元/度的质疑。
投标限价基于整体项目的综合情况来确定的,并非针对某一个别港口或某一特定规模的屋顶项目。本次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0.5元/度,是经过了多方面综合考量与专业评估的结果。单个屋顶容量的大小只是项目实施中的一个方面,不能仅仅依据屋顶容量来判断投标限价的合理性。众多小容量屋顶项目集合起来,能形成可观的总装机容量,产生规模效应,从整体上弥补单个项目容量小的不足。
(2)针对质疑函中提及的“1、赠送车棚光伏容量不高于项目总容量一定比率(建议千分之五);2、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个屋顶超过200KW;3、不含赠送的其他事项”在此说明。
本次招标旨在放低门槛广泛招募合作单位,以吸纳更多有创新能力与合作意愿单位加入。鉴于后续实际项目,在项目规模、场地布局、功能需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现阶段难以对赠送车棚光伏容量比率、单个屋顶容量的投标限价等进行详细且统一的约束。待合作单位入库后,针对每个具体项目制定合理且详细的项目要求与限价标准,确保项目既能满足各实施单位的个性化需求,又能保障整体项目的顺利推进与效益达成。此次报价为后续光伏项目建设的最高限价,具体项目实施时会结合此次报价以及项目概况、需求进一步商谈,故此次报价中不允许标记其他限定条件。
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如潜在投标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存在异议,请于2025年03月05日17时前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同意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此答疑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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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2025年03月03日